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17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.moh.gov.cn 2008-04-30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
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肠道病毒(EV71)感染的诊疗工作,我部组织有关专家,在总结近期安徽阜阳肠道病毒(EV71)感染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 对 《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 (试行) 》(卫办应急发 〔2008〕 80 号) 》 进行了细化, 制定了 《肠道病毒 (EV71)感染诊疗指南(2008 年版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供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使用。请尽快组织对医务人员的培训,做好肠道病毒(EV71)感染病例的诊疗工作。附件:肠道病毒(EV71)感染诊疗指南(2008年版)
卫生部办公厅
二○○八年四月三十日